1月15日,
貴州省林業局印發《貴州省林業
碳匯資源管理辦法(試行)》,以進一步加強全省林業碳匯資源管理,促進林業碳匯資源科學、合理、有序開發利用,保障林農權益。
《管理辦法》共25條,包括林業碳匯資源范圍、適用范圍、林業碳匯資源管理原則等內容?!掇k法》明確了省、市、縣三級林業主管部門在林業碳匯資源中的管理職責、林業碳匯項目開發要求、林業碳匯資源項目庫管理方式、提供林業碳匯檔案資料的內容和檔案資料的管理范圍。明確權屬不清晰的林業碳匯資源不得開發林業碳匯項目,市縣兩級林業主管部門應指導督促項目業主認真履行項目開發收益分配方案,應對行政區域內的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情況定期跟蹤了解并上報等內容。
《辦法》的印發,為全省各級林業主管部門開展林業碳匯資源培育、指導實施林業碳匯項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提供了遵循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