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黑龍江高級人民法院與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等6家單位共同簽署了《生態環境執法司法+林業
碳匯協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在程序適用、裁處考量、訴源治理、信息共享、隊伍共建、協同宣傳等方面加強合作,共同促進黑龍江森林生態價值轉化、完善涉林生態修復機制。此次合作是黑龍江高院推動綠色龍江建設和精準服務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一次有益實踐。
根據協議,案件當事人需要以認購林業碳匯方式開展生態環境替代修復的,法院將委托合作單位指定的部門或公司根據統一核算標準進行碳匯評估,法院收到林業碳匯量核算建議書后5日內送達至當事人。當事人同意后,將資金交至核算單位的指定賬戶,由核算單位專項用于碳匯林植造。
據黑龍江高院環境資源審判庭相關負責人介紹,協議充分發揮合作單位在碳匯核算方面的專業優勢,且??顚S?,合作單位對資金使用情況、碳匯修復情況實時信息共享,實現“破壞—懲治—修復”的完整閉環。
協議還提出,黑龍江高院將與不同合作單位共建4個碳匯司法基地,共同參與補植復綠、法治宣傳等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司法工作。同時,合作單位應協同開展涉碳訴訟案件訴源治理工作,深入化解生態價值核算、林業碳匯量折算等專業技術方面的矛盾糾紛,推動碳
減排觀念深入人心,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