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上海碳配額遠期中央對手清算業務開展組合保證金業務的通知
各清算會員:
為進一步提升上海碳配額遠期中央對手清算業務(以下簡稱上海碳配額遠期)市場運行效率,提高上海碳配額遠期市場服務質效,2024年5月7日(周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將拓展大宗商品
衍生品中央對手清算業務組合保證金業務覆蓋品種,對上海碳配額遠期收取跨期組合保證金。具體通知如下:
一、對上海碳配額遠期市場參與者持有的符合條件的頭寸,按照一定優先級建立跨期頭寸組合,收取跨期組合保證金,剩余未組合頭寸按照原有模式收取初始保證金。業務內容介紹詳見附件1。
二、自2024年5月7日起生效的上海碳配額遠期初始保證金標準以及跨期參數詳見附件2、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碳配額遠期中央對手清算業務組合保證金業務提示
2.上海碳配額遠期中央對手清算業務初始保證金標準表(2024年5月7日起生效)
3.上海碳配額遠期中央對手清算業務跨期參數表(2024年5月7日起生效)
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
附件: